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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外卖迟到起争执 司法所调解平事端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外卖小哥王某送外卖迟到,导致客户上班迟到,客户要求王某赔偿200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公安和平分局五大道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后,将该案转至五大道司法所驻派出所公调对接调解室处理。

  (一)

  调解员了解到,王某是“饿了么”平台外卖配送员,今年9月18日接到客户杨女士订单,购买烤鸭一份,平台指定13点20分送达给客户,但因交通拥堵,王某迟延送达近10分钟,引起杨女士的不满。杨女士认为,迟延送餐导致自己女儿上班迟到,要求王某赔偿女儿因上班迟到发生的扣款和打车交通费共计200元。

  王某承认是因自己的问题导致送餐延误,但认为杨女士索赔过高,不能接受,双方发生纠纷,王某遂报警。

  (二)

  调解员听取双方的介绍后,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并为双方归纳了矛盾焦点,即外卖小哥王某是否应赔偿杨女士200元经济损失。

  调解员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向外卖小哥王某指出:根据外卖送餐平台的规定,配送员延误送餐引发客户投诉要求退订的,平台会要求配送员买下配送的餐品,并对配送员要暂停工作进行培训,如果停职培训,经济损失在所难免。调解员建议王某给杨女士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免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王某表示接受调解员的建议。

  调解员又开始做杨女士的工作,指出:外卖配送延期送达,影响顾客按时就餐,确实不应该,但杨女士要求赔偿200元,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因送餐延误确实发生经济损失。如果杨女士的女儿上班迟到发生扣款,那么就要有证据证明杨女士的女儿与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作单位的扣款证明。现在杨女士也拿不出相应的证据,不能证明确实发生迟到扣款。如果为了200元到法院打官司,要有立案、开庭、举证等环节,耗时费力,还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全额支持。杨女士对此表示认同,但坚持要王某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三)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外卖小哥王某一次性支付杨女士退餐费50元、交通费50元,共计100元,当场履行,双方不再有任何争议。调解员快速制作人民调解书,由双方签字后,监督双方当场履行,由王某通过微信转账给杨女士100元补偿,杨女士给王某写了收条,至此该纠纷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zhzl/tjcaw-iiznezxr57234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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