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社会聚焦

1500余万元标的额案件撤诉的背后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2020年,受疫情影响,不少城市的房地产销售经历了“寒冬”,一些房地产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在这个大背景下,近日,某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承包商因为总价1500余万元的工程款成讼。

  “一判了之”固然简单,但考虑到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承办该案的北辰区法院法官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原告、被告在庭外达成协议,申请撤诉,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近日,一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同时来到北辰区法院,将4面锦旗送给民二庭边凤乐、王蕊两位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该案要从2020年9月说起。当时,原告上海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承包商”)和被告天津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开发商”)曾有过工程合作。结算工程款项时,天津开发商给对方开具了1500余万元支票。然而,上海承包商在拿着支票兑现时,却发现天津开发商因涉及其他案件,资金账户被查封,支票无法兑现。

  双方沟通无果,上海承包商将天津开发商告上法庭。面对这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件,法官先后找到双方了解案情。

  “经过多次沟通,我们发现这起案件‘一判了之’并不是最佳方案,双赢才是关键。”据法官介绍,因为被告方账户被查封,即使判决原告胜诉,原告方一时间也拿不到钱,而被告方打输了官司,企业的负面影响可能会导致其名下的房产更难销售,甚至资金链因此断裂,陷入困境。

  对此, 承办法官,本着保障企业发展、有效化解纠纷的原则,会同书记员在庭审前积极与原告、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耐心细致为双方进行调解。

  去年年底,法官最终促成当事双方在庭外达成了“以房抵债”的协议,后在法院的全程监督下,被告将抵债房产过户给原告,原告方则申请撤诉。

  “这一结果既缓解了被告的房屋销售问题,又实现了原告的债权,从实质上有效化解了双方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工作获得当事人认可,两位法官感到很欣慰。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iznctkf1492411.s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