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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容丰富,着眼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从理论和实际、历史和现实、国内和国际相结合的高度,科学分析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理论依据、历史依据、现实依据,深刻阐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主攻方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全市法院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在学习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工作大局,对标对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外、涉农等案件审判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增强忧患意识,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矛盾,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sdjs/dwjs/tjcaw-ikftssap22576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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