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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协作配合 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自2019年9月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从严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59件106人,审查起诉85件141人,提起公诉62件119人。

  2019年9月,最高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下发《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通知发出后,本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实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月通报”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借助“社区检察岗”,开展食药安全知识科普、提供法律咨询、宣讲典型案例,提高群众食药安全意识、收集犯罪线索;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制度,制定专门台账,摸排犯罪线索;拓宽监督视野,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堵塞漏洞。

  与此同时,天津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建章立制、联合培训、沟通协调、立案监督等方式,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解决认识分歧,达成执法办案共识,形成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打高压态势。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天津检察机关高质量严标准地办理了一批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俱佳的食药案件。其中,张某等5人非法经营药品案入选最高检第四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丁某等8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选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梁某、杜某等11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因社会危害大、辐射范围广,被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sdjs/patj/tjcaw-ikftssap10244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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