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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院通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1月26日下午,市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0年该院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所谓两个“一站式”建设,是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其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强调通过主动融入,服务诉讼纠纷源头治理体系,促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实质化、一体化、前置化。通过“分调裁审”机制建设,形成从风险源头预防到矛盾纠纷前端解决,再到诉讼裁判、开庭审理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协调配套的纠纷解决新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调诉讼服务的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线上化,通过建立“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高品质诉讼服务。

  通过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现大量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快速解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0年,该院诉前调解案件达1259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实现诉讼服务“全流程”集中办理

  市二中院规划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局出发,将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涉诉信访、诉前保全、案件查询等全流程诉讼服务集中在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促进业务功能融合。

  同时,加强机构人员整合,在告申庭设立速裁审判团队,增强解纷力量,统筹发挥诉讼服务对外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群众,对内化解纠纷、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作用,形成流程全贯通、业务全覆盖、机制全衔接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该院还将分散于审判执行全流程的送达、阅卷、扫描归档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统一协调管理,集中高效办理,真正让老百姓一站通办、减轻诉累,让法官轻装上阵、专心审判。同时,健全完善科学的集约管理机制、有效的协调对接机制,做到人员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充分释放诉讼服务中心发展潜力与活力。

  该院还不断探索新的诉讼服务机制下的服务方式,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

  2020年,该院共接收和审查网上立案申请875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69次,其中提供跨域立案协作76件,接收跨域立案申请93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电话9406次,通过送达中心向975个案件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2137件。

  在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升级改造中,购置设备、增设功能、明确标识,让人民群众体验到更加快捷、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

  诉前调解提供多元解纷方案

  在工作流程上,该院强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实质化、一体化、前置化运行,聘用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资深退休法官,到诉讼服务中心担任专职调解员,选择年富力强、业务优秀的年轻法官和法官助理组建速裁审判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通过制定《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和选择诉前调解解决纠纷。

  在调解一起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的某银行与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法官将该案从繁简分流程序导入调解程序,仅用7天时间调解结案。最终,双方均认可了某公司以分期还款的形式偿还借款的调解方案。

  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派的人民调解员高质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调解,一方面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坏账率,另一方面使国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被涉诉风险影响,降低了被诉企业的诉讼成本。

  社会力量参与担任“特邀调解员”

  在解纷格局上,该院聚焦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积极引入公证机构、行业协会等12家特邀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律师、专家学者、基层工作者等40余人担任特邀调解员,集中社会力量,加强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交融共享,形成多方参与、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多元解纷新格局。

  在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件时,法官适用诉前调解机制将该案分流至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派具有十余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理经验的退休法官和律师作为调解员,共同负责案件调解工作。

  该案一审判决后,强化了当事人胜诉败诉的心理预期,且双方当事人争议分歧比较大,很难进行调解,尤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工程量难以核定、工程款证据不易认定等问题,是难点中的难点。调解员聚焦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围绕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和主要证据进行调解。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sdjs/patj/tjcaw-ikftpnny27291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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