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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示 拟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2021年2月3日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公示

  拟表彰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先进集体200个

  其中

  天津4个集体入选

  市纪委监委颜锦案专案组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天津市纪委监委针对颜锦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腐败问题,成立颜锦案专案组,集中力量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人员26人,其中,局级1人、处级12人,共移送司法机关15人。专案办理过程中,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委领导定期调度、协调推进,相关办案部门昼夜奋战、攻坚克难,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原局长刘某案为主战场进行重点突破,其他案件统筹联动,形成“统分结合、抓点带面、全面围剿”局面,查处人员覆盖公安、监狱、公证、综合执法等部门,确保将“保护伞”查透查尽。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重大问题会商研判,及时移送“黑财”线索。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督促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查找症结、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政治定力,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高质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3年期间,刑一庭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件227人,对辖区法院50余起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进行监督指导,翻查案件200余起,甄别涉黑涉恶线索10条。聚焦大要案攻坚。出色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颜锦等34人涉黑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阎岩等40人涉黑案等一批大要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严把案件质量关。按照“铁案”标准严格依法审判,做到既不人为拔高,也绝不降格处理。深入推进黑财清底,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一审案件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人,罚金刑合计1797万余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强化市域治理。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加强跟踪问效,打通延伸审判职能的“最后一公里”,有力助推“行业清源”。

  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位部署、全警动员,率先组建扫黑除恶“敢死队”,迎难而上、尽锐出击,在全区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3个,破获涉恶刑事案件1500余起,收回国有土地2000多亩。紧盯线索核查,深挖犯罪线索,从中破案903起,实现了从梳理摸排到精准打击。严格审核农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资格,2018年全区村级组织换届全部实现“一肩挑”。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市扫黑办交办的269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3名涉恶逃犯全部清零,查封扣押资产4.54亿元,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坚持长效常治,发出公安提示函40件,全部督促反馈整改,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严格高效履行检察职能。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专班,高质效办理涉黑恶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引导及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深入落实“三级联动”机制,确保每一起黑恶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三年期间,共计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6件,村痞村霸案件5件,涉案200余人,认定犯罪事实120余起。深入推动“六清”行动,紧盯打网破伞,共移送涉案线索16件29条;坚决打财断血,处理涉案财产共计人民币7791余万元、房产46套、车辆43台及大量涉案财物;聚焦长效常治,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制发检察jianyishu15份,有效堵塞制度缺失、监管缺位、廉政隐患等漏洞。发动依靠群众,积极创作扫黑除恶主题微电影《破局》、歌曲《风有生命》等宣传作品,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自今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sdjs/patj/tjcaw-ikftpnny51064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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