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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法院为164名村民发放土地租赁费154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政法网

  

  近日,延庆法院于14天内为164名村民快速执行到位案款154万余元,并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发放。164名申请人系延庆区某村村民,该执行案款是村民的土地租赁费,延庆法院的快速执行和及时发款,切实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2016年11月,高某等164名村民与所在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就土地租赁期限、租金、租金给付期限、违约责任等作出了约定。该村村委会按每亩1000元/年的约定,向村民发放了2017年度土地租赁费,但尚欠2018年土地租赁费未向村民给付。多次催要无果,高某等164名村民诉至延庆法院,要求村委会给付拖欠的土地租赁费用。经审理,延庆法院支持了高某等人的诉讼请求,但村委会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于是,高某等村民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由于执行案款与村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延庆法院执行局当即与该村村委会取得联系,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与当地镇政府协调沟通,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为防止被执行人拖延履行时间,延庆法院执行局果断出击,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为保证高某等申请人尽早实现债权,同时避免案件执行历时过长,给被执行人造成迟延履行的利息负担,执行局依法强制划拨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存款。案款到账后,在当地司法所的联动协助下,延庆法院执行局收集了164名村民的领款账户信息,在审批手续齐全后,154万余元土地租赁费及时发放到了高某等申请人手中。

  延庆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用好强制执行手段,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努力破解执行尖冰,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


原文链接:http://www.bj148.org/ts1/zxsk/202009/t20200918_1584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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