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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央行联合发布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去年逮捕221人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政法网

  

  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个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覆盖了当前多发、常见的洗钱罪上游犯罪类型,对社会公众具有警示意义。

  据介绍,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洗钱犯罪221人,提起公诉707人,较2019年分别上升106.5%和368.2%。最高检还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加强对办理洗钱犯罪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的调研,研究作出指导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人民银行积极发挥反洗钱监管职能,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紧密衔接。2020年,人民银行对614家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了专项和综合执法检查,依法对537家义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处罚金额2468万元。

  此外,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的规定,对此,最高检正在会同最高法研究修改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司法解释,对长期存在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争议点予以明确,对不适应执法司法实际情况的部分规定进行调整。

  负责人表示,反洗钱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金融立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司法保障等多方面的努力与配合,检察机关将以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加强与人民银行、监委、法院、公安等执法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检察履职,根据办理洗钱案件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从全方位多层次发挥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职能。

  此次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中,有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新手段,还有家族化的洗钱犯罪,还有以“零口供”定罪的洗钱案件,同时,案例还揭示了各类上游犯罪的洗钱手段。这些案例从不同侧面展现了检察机关、人民银行对洗钱犯罪不放纵、从严惩治的司法态度。


原文链接:http://www.bj148.org/zf1/zfyw/202103/t20210319_1602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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