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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转发量?半年吸金600余万元!流量“推手”星援APP获刑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长安网

  刷出1亿转发量

  半年内吸金600余万元……

  两年前

  “战绩”惊人的刷量神器

  “星援”APP被查

  一度引发不小波澜

  如今该案有了新进展——

  APP开发者蔡某某

  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一审获刑五年

  时间追溯到2018年……某明星通过微博发布一首歌曲,仅10天时间转发量就超过了一亿次,而1亿微博转发量的幕后操盘手正是这款“星援APP”。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会同丰台网安介入调查。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款App在粉丝圈内使用极为广泛,用于短时间内刷高评论量、转发量、点赞量。

  

  2019年3月8日,北京警方锁定星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一办公楼内,将4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在抓捕现场,四人仍在对APP进行运行维护。四人均是一名女歌星的粉丝,通过粉丝群相识。主犯蔡某某交代,起初他制作这个APP是为了给喜欢的“爱豆”应援,增加关注度。随着使用粉丝越来越多,他开始利用这一软件非法牟利。

  

  大学肄业开发微博刷量APP

  违法所得625万余元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星援”APP的开发者为蔡某某,其于1995年5月30日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大学肄业,系泉州市星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间,蔡某某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开发名为“星援”的App,有偿为他人提供无需登录新浪微博客户端即可转发微博及自动批量转发微博的“刷流量”服务。

  大量用户通过向上述App充值的方式有偿使用该软件。经鉴定,此App通过截取新浪微博服务器中对应账号的相关数据,再使用与截取数据相同的网络数据格式向该服务器提交数据,并完成与该服务器的交互,从而实现“刷流量”。

  

  经统计,截至案发,该软件已有用户使用19万余个控制端账号登录,前述控制端账号绑定微博账号5000余万个,蔡某某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625万余元。

  “犯罪所得主要用于买房和公司开销”

  判决书内容显示,微博代理律师张俏睿表示,被告人蔡某某的行为给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其中应急人工支出45986.2元、2018年第四季度因“星援”APP投入10376934元。

  一名证人李某向法庭介绍,“星援”APP功能主要是刷微博转发量和评论量,该APP每绑定一个账号收费0.3元人民币。使用方法是登录大量的微博小号,绑定到软件中,设置完信息后,大量的转发或评论同一条微博。

  “我用这个APP登录的时候,系统会提示购买小号,我觉得部分账号是从网上购买的,我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我们对该APP进行审计追踪,该APP通过黑客技术分析伪造微博技术参数、算法破解正常业务功能的请求,然后进行转发、评论等操作。我们把这个APP下载下来后,通过逆向分析该软件源代码、日志分析等技术手段,发现该软件破解了微博服务器通信加密算法以非法请求服务器。”证人李某说。

  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蔡某某一审获刑五年

  2019年11月,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蔡某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起公诉。蔡某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但称“星援”App不是专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法律规定,蔡某某设计开发并提供有偿使用的某App,具有避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的情节。故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2020年12月31日,丰台法院一审以蔡某某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继续追缴蔡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25万余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刷量获刑”给谁敲了警钟?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入网,用户应该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而星援APP为大量违规用户使用非实名注册账号的行为提供了恶意帮助,同时让非实名用户能够在短时间内批量发帖,不仅违反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规定,同时严重影响微博健康生态,侵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

  说起来,刷量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对于这种“潜规则”,“诚信缺失”“扰乱风气”等批评之声也从未间断,可不少人照样不当回事。从表面看,流量造假只是把某人或某个作品推上了热搜,达到爆红的目的。其实,明星爆红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商业利益——明星获得流量之后带来的广告、代言、直播带货等商业利益非常可观。

  如今,流量造假平台凉凉,开发者也最终获刑,震慑力度进一步加大。这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刷量不只是“不诚信”,还涉嫌违法犯罪。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37/2021-03/24/content_124664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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