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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建议,让这家检察院被“书面点赞”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长安网

  2021年2月初,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寄来的一封的感谢信。信中写到:贵单位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第八章违法责任中明确增加违法行为适用特别法还是一般法的法律责任条款,被国家立法机关认可,并在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八条中予以体现......我们对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原来,2020年7月昆山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6家立法联系点之一,这是全国人大推进立法精细化,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的创新举措。于是,昆山市检察院作为该联系点成员单位,有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建议的“绿色通道”。“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她在承载我国人口发展、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承受着环境污染、各管一段等问题。在各界纷纷呼吁‘长江需要一部法律’的背景下,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义不容辞、刻不容缓。”该院立法调研组成员朱佳敏这样建议道。

  2020年10月,该院接到草案意见征集工作后,积极行动、迅速抽调办理环保类案件骨干,组建立法调研组并开展了三个方向工作。

  排查办案实际。仔细排查三年来审查污染环境等案件中的遇到的疑点、难点,并分门别类、集成条目,把办案中的实际问题找出来,再对照草案,看看该草案是否给出答案?答案是否明确?

  梳理典型案件。重点研究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及长江流域内省级检察院发布的保护水环境案(事)例,一一摘择案例要旨、履职过程,在掌握现有先进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比草案已吸收多少,是否需要补充。

  调研理论文献。全方位研究现有水资源保护理论文献、调研报告及论文,努力挖掘草案可借鉴的理论支撑。

  经过检索、对照和商讨,该院立法调研组成员一致认为,草案结构完整、内容全面,符合国家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保护生态安全的目标。但是,作为基层检察院,最关心一线办案中如何执行法律。因此小组的调研讨论聚焦于长江保护法出台以后,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的法律适用衔接问题。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草案第八章法律责任处罚力度整体较轻,建议与《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照后调高处罚力度。令人欣喜的是,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章整体上升格了法律责任处罚幅度。”该院调研组成员郑建如是说。

  “最初征集意见的时候,大家都有些忐忑,担心自己提的建议不够科学、全面。后来,接到的征集任务越来越多,大家的立法调研工作也逐渐走正轨。随着一条条建议递上去后,大家也想着什么时候全国人大能采纳我们的建议。这次能收到感谢信,我们以后‘提建议’的热情就更高啦!”该院选派在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董滨坦言。

  自从被确定为立法联系点成员单位以来,该院积极发动、广集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不断提升立法建议含金量及参考价值,先后召开研讨会议30余次,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正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等6部法律草案提出了17条意见建议,努力为上级立法工作传递基层思考、提供一线声音。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6/2021-03/23/content_124657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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