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银都影视文化艺术研究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03-26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社会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民执罚字〔2020〕第002号

  处罚名称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银都影视文化艺术研究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事由: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处罚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银都影视文化艺术研究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1000075383750X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宋斌兵

  处罚结果:

  处罚完毕

  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5月6日

  处罚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当前状态: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st-tzgg-xzcfsxml/20200629/0f5dcf7b0fbb40ecbb201ee902e791d3.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