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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并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03-26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社会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民执罚字〔2019〕第013号

  处罚名称:

  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并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罚事由: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和违规开展合作活动

  处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项有关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3100005017702140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丁雄勇

  处罚结果:

  停止活动三个月并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9月9日

  处罚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当前状态: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st-tzgg-xzcfsxml/20200903/f1a7b8bb121948f4bfbc8432461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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