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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排入污染对其他国家有啥影响?

发布时间:2020-10-2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参加驻东京外交官员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巴林、比利时、古巴、法国、德国、印度尼西亚、意大利、老挝、摩尔多瓦、尼加拉瓜、菲律宾、韩国、卢旺达、新加坡、瑞士、土耳其、英国、美国和中国台湾。

  根据日本外交部门网站新闻稿,当天会议在情况介绍之后,曾举行了问答环节。日方表示其排放监管标准参照国际辐射保护委员会(ICRP)相关规定,假设水中放射性核素只含氚,日本监管标准所允许的排放值为每公升60000贝可。

  每公升60000贝可是什么概念?

  根据《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11 )》,每个3000MW热功率的轻水堆,其每年液态放射性流出物中,氚的控制值总额为3.5×10^13贝可。而从浓度上看,《规定》对海滨厂址氚浓度未作具体要求,内陆厂址要求氚浓度不超过每公升100贝可。

  目前国家核安全局尚未对日本福岛处理水处置方式进行评价。但针对邻国行为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中国拥有一套相应的监测和反馈系统。

  2017年针对朝鲜进行的第六次核试验,国家核安全局曾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全面开展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辐射环境应急监测、人工放射性核素采样分析及技术研判。经过8天连续监测,各项监测结果均未见异常。

  根据生态环境部今年发布的《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应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公开相关核安全信息,其中包括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1级及以上核动力厂运行事件/事故信息。

  尽管福岛核电事故发生距今已有10年,但其事件分级为7级,且相关退役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国家核安全局有义务公开相关核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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