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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数据说话,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未受到疫情防控影响

发布时间:2020-03-23 作者: 来源:

  对于大家关心的水质问题,近日已发布了相关数据说民。3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说明了自疫情发生以来(2020年1月20日至3月7日)水资源相关情况,我国全国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均未受到疫情防控影响。

  空气质量方面,337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5%,比去年同期上升11.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5 μg/m3,同比下降19.6%。地表水水质方面,1817个国家水质自动站预警监测数据显示,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6.1%,Ⅳ、Ⅴ类为11.7%,劣Ⅴ类为2.2%;与去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上升8.5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5.1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3.4个百分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方面,全国累计对水源地开展监测14915次,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水质安全情况。开展余氯监测1901次,受疫情防控开展的消杀工作等影响,54次检出余氯,占2.8%,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0.3 mg/L)。

  在疫情严重地区的湖北省及武汉市,其水源地水质方面,湖北省对234个水源地开展监测619次,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79个水源地开展余氯监测96次,19次检出余氯,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武汉市累计对19个水源地开展监测48次,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对于很多人都关心的医疗废水处理问题,早在2月1日,环境部就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配套应急处理技术方案。指导各地动态管理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以及接收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把握收集处理与规范消毒两大环节,将总余氯和粪大肠菌群数作为控制指标,同时组织全面排查,督促问题整改。

  截至3月7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定点医院2716家,接收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114座,集中隔离场所6093个。通过排查,累计发现无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末端消毒落实不到位等3类346个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目前,我国医疗污水收集处理平稳有序,全部定点医院、接收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均严格落实消毒措施。

  从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未受到疫情防控影响,水质安全。一般的家庭自来水都能满足国家规定的基本健康标准。如果您担心自来水管网传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二次污染”,您可以选择自己加装安全系数较高的反渗透净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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