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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低风险地区餐饮服务单位可提供堂食服务

发布时间:2020-03-19 作者: 来源:

  近日,四川省制定《四川省餐饮业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指出低风险地区可全面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但限制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中风险地区有序开放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堂食服务,禁止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适当降低同时段内餐位密度,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等无接触订餐,对于外卖服务也鼓励提供线上供餐和无接触配送等服务;对于高风险地区则是同之前一样,暂停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营业。

  具体而言,对于低风险地区的餐饮单位虽然恢复了正常营业,但是不是没有限制条件,一些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还是有所限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防控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安全。开业后要严格落实通风、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对于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餐食,在加工方面《方案》要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煮熟煮透,加工制作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半成品、成品应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贮存。同时,厨房要透明,采取隔断厨房、玻璃厨房、视频厨房等形式,打造“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公开食品加工、备餐、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关键环节。

  无论是低风险地区,还是中风险地区,在疫情防控期间,都提倡无接触的餐饮服务,但是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人员的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尤其是对送餐人员。餐饮服务单位需要对每一位员工进行每日健康监测,体温≥37.3℃,应安排离岗观察休息。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送餐人员严禁上岗,并及时联系到医疗机构就诊。餐饮服务人员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手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开放堂食服务后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用餐规范,要对消费者健康监测和信息登记。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测量体温,体温≥37.3°C或出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不得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并记录用餐时段和人数。要做好消费者隐私保护,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同时为了减少人员聚集,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扎堆聚集候餐。

  同时建议餐饮服务单位采用小锅分餐、自助餐,建议使用公筷。如果复工复产的企业有内部食堂,提倡内部食堂分散就餐和错峰就餐、提倡复工人员回办公室就餐或回家就餐。在疫情防控期间,四川省还呼鼓励员工自带餐食和餐具,文明就餐,餐前洗手,不在就餐场所进行高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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